教育要使兒童成為一個有幸福體驗的主體,必須給兒童交往與對話的機會和權利,同時給予關注和指導,幫助他們提高人際交往技能,真正促進個體社會性化。
一、主題內涵
作為一個內向、不和群的孩子,在一次偶然的自發(fā)游戲中突然出現主動找同伴游戲的行為。這其中除了孩子體驗到了同伴交往的樂趣,獲得了交往的滿足和成功;更需要教師尊重幼兒的人格和個體差異,站在孩子的認知特點理解他們的行為,在保持幼兒興趣的前提下恰當介入,正確引導孩子的生成活動,幫助孩子提高人際交往技能,真正促進個體的社會化進程。
二、背景及案例描述
(該部分應一家長要求已經刪除,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三、分析
如果孩子趴在地上學小狗是偶發(fā)的游戲,那么孩子們在老師阻止之后就不會再次出現此現象。然而,從天天在玩耍中所表現出來的異常興奮可以推測,一向喜歡獨自活動、不和群的天天,在飯后可能是在偶然的學小狗爬時與同伴玩在了一起,并從中體驗到了與小朋友們一起玩的樂趣,獲得了同伴間交往的成功體驗,從而產生了與同伴交往與共同游戲的需要。當我在孩子睡覺前,輕聲詢問天天為什么要當“小狗”和小朋友們一起玩時,孩子高興地告訴我:“我做小狗很快樂,這樣有很多小朋友來和我玩,我就不孤單了……”
由此可見,對“扮演小狗”活動的情有獨鐘的天天在活動中獲得了交往的“滿足”和“成功”,致使孩子在老師兩次干擾之后,仍然“一如既往”的繼續(xù)她的自發(fā)游戲。而我一開始只把孩子學“小狗”玩,當成了是孩子們在“欺負”天天,從成人的角度去理解這一發(fā)生在孩子們之間的“游戲”,甚至有些誤解為是對孩子“人格”的不尊重,于是接連兩次給予阻止。幸虧我的“好奇心”和所學的教育理念,激發(fā)我對孩子的行為進行了觀察和分析,并從天天與同伴們快樂的交往中得到啟示,適時的對孩子的行為給予了肯定和保護,當然肯定和保護并不等于放任不管。很顯然,孩子在以前的活動中,多為“單兵作戰(zhàn)”,對于身心各方面均處于發(fā)展之中的幼兒來說,這種狀況對她的個性、社會性等方面的發(fā)展極為不利,因此,當孩子偶然在“小狗”游戲中體驗到交往的成功時,作為教師——我必須掌握好介入的方式與時機,采用情緒感染、行為暗示,群體影響等方式來達到介入、干預的效果。并以滿腔熱情關注幼兒的所有游戲行為,有意識的表現出對游戲的濃厚興趣,直至以游戲者的身份加入到活動之中,進行正確引導,促使孩子形成健康、積極的交往觀。而且在此基礎上,生成了“我們和動物是朋友”的主題活動,進一步擴大孩子們的學習興趣和知識范圍,增進天天和同伴之間的交往。
人的個性是他自己的生活史的產物,起源于兒童同周圍世界的積極主動的相互作用。天天的個性比較固執(zhí),有些內向,在這之前一直表現為不和群。根據皮亞杰的心理學發(fā)現,兒童的意識產生于他們對自身動作的反思:兒童因為動作而認識了世界,兒童也因為動作而意識到那個發(fā)出動作的“我”。所以,一切的一切,都起源于兒童的動作,都起源于兒童同周圍世界的積極主動的相互作用。天天就是在扮演“小狗”動作中認識到了與同伴一起玩耍的樂趣,體驗到了同伴們圍在一起游戲的快樂,由共同的“小狗”游戲產生了同伴間交往、合作的需要。同時這表明孩子們之間是平等的,是一種從幼兒的興趣和需要出發(fā)的小群體活動,它指向個體發(fā)展基礎上,表現出的性格、興趣、能力、表達表現和適應性等各方面的差異。小班年齡階段的孩子大多數處于個體活動,具有好模仿的特性,教師在觀察的基礎上,應充分利用小群體環(huán)境使孩子間互動交流成為有價值的教育資源,讓孩子能更好地進行個性化的發(fā)展。
四、反思
一個健康的幼兒,既是一個身體健全的幼兒,也是一個“愉快”、“主動”、“大膽”、“自信”、“樂于交往”、“不怕困難”的幼兒。《綱要》再三強調要讓幼兒主動活動,指出“幼兒與成人、同伴之間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游戲等,是其社會學習的重要途徑。應為幼兒提供人際間相互交往和共同活動的機會和條件,并加以指導。”在“天天喜歡當小狗”這一案例中,我很慶幸自己能及時調整教育行為,在生活觀察中,從孩子的情感體驗出發(fā),以孩子的個性特點和思維模式來看待“天天扮演小狗逗同伴玩”這個孩子自發(fā)的游戲。并從中認識到:
1、重個體差異,站在孩子的認知特點理解他們的行為
在傳統的教育中,師生關系往往是控制、服從的關系,《綱要》強調“應創(chuàng)造民主和諧的教育氛圍,以關懷、接納、尊重的態(tài)度傾聽幼兒的表述理解幼兒的想法與感受……”、“建立師生間伙伴式的關系,充分尊重兒童的意愿和意見……”每個人都有自己獨特的個性和思維方式,幼兒也不例外。我們應承認和關注幼兒的個體差異,從孩子的認知特點去理解他們的行為,并尊重孩子的意愿。一個寬容和接納的外在環(huán)境,有助于幼兒的良好的自我意識和個性的發(fā)展;而這種良好的自我意識和個性,又將反過來鼓勵他們對社會的良好認識、情感和行為,鼓勵他們更加積極主動和充滿自信地與外界交往。在日常活動中,我們需要與孩子建立對話、接納、共建和共享的互動的交互主體的關系。《綱要》指出:教師必須尊重兒童的發(fā)展與人格,應善于利用人、事、時空等各種要素,努力創(chuàng)設利于兒童發(fā)展的各類環(huán)境,教師必須重視兒童的年齡特征與個別差異,了解兒童的內在需要,不同的興趣愛好和潛在的發(fā)展的可能性,給兒童自我發(fā)展的機會。教師作為環(huán)境的重要因素,將在觀察、了解、評估和指導的過程中,成為兒童適時發(fā)展的“輔導者”,也可以說是在幼兒學習的過程中扮演“學習催化劑“的角色,幫助及支持孩子自發(fā)的活動,協助孩子獲得成功的交往體驗。
2、充分尊重幼兒的人格,樹立人格教育觀念
人格是構成一個人的思想、情感及行為的特有綜合模式,這個特有的綜合模式包含了一個人區(qū)別與他人的穩(wěn)定而統一的心理品質。幼兒期是個體人格發(fā)展的奠定時期,也是友愛、真實、善良、同情、尊重等人格基本特質逐漸形成的時期。健康的人格是通過幼兒心理品質的體驗和培養(yǎng)、社會學習以及同伴的人際交往等活動的交互作用逐步形成的。情感是幼兒人格發(fā)展的核心,教師的熱情、真情和激情等豐富的情感來自于教師對教師職業(yè)的道德責任和對學生的愛,教師應用“兒童的眼睛看世界”,運用“師愛”及“教育機智”的力量“以情動情”,這就有利于幼兒形成初步的、穩(wěn)定的良好的社會性情感品質,奠定人格發(fā)展的基礎。“師愛”不僅是溝通師生心靈的橋梁,也是形成幼兒活潑開朗、趨于合群的性格的重要條件。
對幼兒的人格教育,需要教師把幼兒視為具有社會需要和獨立人格的個體,以人格培養(yǎng)為重點,開發(fā)幼兒的潛能,促進其全面的發(fā)展。正如《綱要》所說“教師不僅要促進幼兒認知、智力的發(fā)展,還要關注和促進他們的社會性,人格的積極健康的發(fā)展”。
3、在保護興趣的前提下恰
當介入,正確引導孩子的生成活動
要讓孩子有積極的心理體驗和感受,教師就應該尊重兒童的興趣,給予他們合理的自由,讓他們在自己的生態(tài)圈中感受幸福。成人應當關注孩子所關注的,給予合理的指導和引導。孩子不是玩了,自由了,就幸福了。成人應該對兒童的活動給予指導,拓展他們的視野,發(fā)展他們的興趣,鼓勵他們以不同的方式表達感受并積極運用多種感官探索世界。在這個過程中感受的不僅僅是快樂,更重要的是獲得了高級的自我滿足的幸福感。孩子不會像成人那樣把有些事情復雜化,對他們來說,只要是感興趣的、好玩的,他們都會非常投入其中。因此教師要調整自己的心態(tài),用心去傾聽孩子的聲音,從孩子的角度理解他們的行為、情感和體驗,以積極的情緒狀態(tài),融洽的師生關系,正確的引導孩子們自發(fā)的游戲活動。關注幼兒的生成活動,時時體現“幼兒在前,老師在后”的教育理念,順應孩子的意愿和興趣,順其自然,促其發(fā)展。在此基礎上生成利于幼兒健康成長的主題教學活動,其實是真正意義上的孩子感興趣的內容。
我們需要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孩子也不例外,交往和對話是人類充分發(fā)展的需要,教育作為有意義的探究行為離不開精神主體的交往與對話,有交往和對話的教育才是真正有意義的教育。兒童是獨立存在的精神主體,需要在交往與對話中獲得充分的發(fā)展,在真實的對話和交往中,兒童能充分的展示自己,表達自己的真實感受,并自主的獲得意義和建構認知系統。當然,孩子由于受自身經驗和認知特點的限制,需要教師時時用心去感受他們的一言一行,去理解他們的言行間的真正涵義。作為教育者只有在真誠的與兒童對話與交往中,在認真的傾聽中,才能發(fā)現兒童充滿探索精神,有著自己豐富的精神世界,并且只有尊重、理解兒童的精神世界,才能給兒童帶來幸福體驗和精神世界的擴展。兒童也只有在對話和交往中才能感受到被關注和理解,同時獲得宣泄自我、表達自我的機會。在對話和交往中,兒童能夠拓展思維,習得交往技能,克服自我中心,實現個性、社會性的和諧發(fā)展。教育要使兒童成為一個有幸福體驗的主體,必須給兒童交往與對話的機會和權利,同時給予關注和指導,幫助他們提高人際交往技能,真正促進個體社會性化。
【案例:關注健康,傾聽心聲】相關文章:
QQ客服
微信客服
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