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兒園或家中,經常會看到一些孩子在一起玩,為了爭一件玩具,為了爭游戲中的一個角色而爭吵起來。這時馬上去看見教師或家長出面制止,甚至有的家長大聲訓斥,大打出手。原因只有一個,在教師和家長眼里,爭吵歷來是不被認可的、影響友好關系的事情。但幼兒間爭吵是不同于成人間爭吵的。有人曾對大、中、小各年齡班幼兒爭吵現象進行過觀察記錄,從爭吵的頻率、持續時間、起因等方面進行統計。從中可以看出:
l、幼兒爭吵的頻率高,持續時間短。在40分鐘的分組桌面游戲中,平均發生16.6次爭吵,大約2.5分鐘發生一次。爭吵發生雖然頻繁,但是每次爭吵的時間卻很短,平均只有0.5分鐘左右,而且爭吵后,很快和好如初。
2、幼兒爭吵原因大多數是由于對日常規則不明確、不遵守而造成的所有權爭執。在47%的爭吵事例中起因于規則不明確,例如有兩位幼兒不明確幼兒園拿椅子、排位置的規則,一名幼兒認為,椅子是我先拿到的,應該是我的;另一名幼兒則認為,這椅子在我旁邊,應該是我的,由此發生了搶奪椅子的糾紛。而還有53%的爭吵事例是由于違反規則和維護規則之間的矛盾所引起的,例如有一名幼兒明知其他幼兒帶來的玩具要征得同意后才能玩,他卻搶過來就玩,被搶的幼兒很生氣,為爭回自己對玩具的所有權,與“搶者”發生糾紛。
綜上所述,爭吵在幼兒生活中是普遍而自然的現象,幼兒間的爭吵有兩種性質,一種是由于雙方都不明確參與某個活動的行為而造成的無是非標準的“無謂爭吵”,另一種是由于對規則的維護或違反而造成的有明確是非標準的“必要爭吵”。前者對幼兒社會化發展無多大價值,而后者則小同,爭吵中的“有理者”以自己確定的規則為標尺,為自己爭理,“無理者”通過爭辯,逐步明理。從這個意義上講,幼兒間的爭吵也有其正反兩面性,即對于幼兒來說,并非都是壞事,而且后者往往有利于他們交往能力發展和心智的健康成長,有著成人施教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
作為教師,不應簡單地充當宣判是非的法官,而應通過孩子們的爭吵,去了解孩子心中的世界,了解他們對于事物的看法,從而幫助他們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由此可見,孩子們的爭吵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教師在強行阻止時不問青紅皂白的指責、批評。教師要想避免這種急不擇言,簡單從事的做法,就必須努力提高自己對幼兒爭吵的分析判斷能力,以便采取適當的方法,給予正確的引導和幫助。
那么,應該如何看待幼兒間的爭吵現象呢?我認為:
一、幼兒間的爭吵是幼兒體驗寬容、謙讓的好時機
從心理學的角度上來看,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具有“自我中心”的心理特點,他們常常只想著自己的需要和愿望,而不了解他人的需要和愿望。加之,現在的孩子大多數是獨生子女,是家中的“小皇帝”,在父母的過度保護、溺愛下,這種特征尤為明顯。但當他們走出家庭、步入幼兒園,與同伴游戲時,他的以自我為中心,及慣有的處事原則,必然會導致與小伙伴的矛盾,并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他會逐步意識到世界不是他一個人的,并不是人人都聽他的,并由他說了算得。通過爭吵,他逐步明白要遵守約定的規則,調節自己的行為,使活動順利開展,才能使自己和小伙伴玩的開心、盡心。這時,幼兒就開始逐步學會寬容、謙讓別人,同時,社會化的發展也向前邁出了一步。
二、幼兒間的爭吵是學習處理人際關系的重要課程
幼兒之間的爭吵,是幼兒人際交往中產生矛盾的表現。幼兒對玩很感興趣的,但玩有玩的規則。游戲中的一個角色應該由誰玩,在孩子心中具有一定的道德標準的,這種標準在“必要爭吵”的過程中會越來越明確,越來越具體。也正是在這種爭吵的過程中,幼兒學會了觀察和分析,有了學習與他人交往的機會,逐步學會人際交往的本領。
幼兒之間的爭吵反映著協調關系時的障礙。作為幼兒教育者應給子幼兒處理的機會,當幼兒對其處理得當時,應給予肯定、鼓勵。但又不可以聽之任之,應適時加以指導,如當孩子對其中的障礙處理不當時,應抓住機會,幫助幼兒分辨是非。久而久之,孩子們就學會了如何與別人相處,學會了怎樣協調與別人的關系。這種技能的掌握,將終身受益,是將來處理好人際關系的關鍵。
三、幼兒間的爭吵是幼兒鍛煉語言表達能力的一種實踐
在實習期間,我們常會發現,一些平時話少和因教師提問而怯場的孩子,在與同齡孩子爭吵時,往往面無懼色,變的口齒伶俐,思維敏捷,用語豐富。可見,在爭吵的過程中,他們豐富的想象力和表達能力得到了發揮,最主要的是,他們都表現的很有主見,不輕易放棄自己的想法。
當然,由于幼兒詞匯較缺乏,語言表達能力普遍較差,他們有時不能準確地表達自己意思,而且語言的情景性較強:他們不容易理解抽象詞語,對于那些雖然具體但表達程度不同的詞語難以區分,例如常常把“推”、“拉”、“擠”、“碰”等詞語統統用“打”來代替,從而夸大了事實。這樣夸大事實的現象在幼兒是常見的。多是由于幼兒語言表達能力差造成的。幼兒間的爭吵,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幼兒應用語言的一種實踐,只要教師給予適時引導,對幼兒語言發展是有益的。
四、幼兒間的爭吵可以培養幼兒解決問題的能力
現在的孩子,在家中是生活在平靜溫和的港灣里,從小就在缺乏困難的環境中成長,缺乏解決實際問題的機會。且在幼兒園里,我們大多數幼兒教師受家長及其他方面的影響怕孩子因爭吵而打傷或碰傷。因此,每次問題出現時,教師總是以權威者的身份加以阻止和不問青紅皂白的指責、批評。由此可見,現在的孩子普遍缺乏獨立解決問題的機會。當孩子走出家庭,與伙伴之間的矛盾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種種交往的障礙。而解決這些障礙正好為能力的發展提供了條件,通過讓孩子自己去解決問題,也培養了幼兒的獨立性。那么以后,孩子再遇到問題時,就不會一味地依賴成人,會自己想辦法,這便增強了自信心和自己解決爭端的能力。
既然孩子之間的爭吵對他們個性心理的發展是有好處的,成人特別是幼教工作者對此不必大驚小怪,而要正確對待。當然,不可否認的是幼兒爭吵也有它一定的弊端。比如幼兒爭吵有時會是“力”的較量--打架,這是成人必須制止的。因此,一味的鼓勵孩子爭吵,是不科學的:概不允許孩子爭吵,也是不科學的。舍棄兩個極端,加以正確的指導,這樣才對幼兒發展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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