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的宗旨應該是在保證孩子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基礎上講教育。”國家在幼兒教育的內容、規程和管理方面,都制定了相關安全要求,并且將安全教育貫穿其中。中國國務院日前下發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要求國家有關部門強化幼兒園安全監管,落實各項措施,嚴防事故發生。意見強調,幼兒園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內部安全管理。
但是家長們對今天磕了,明天臉上又出現一道抓痕,甚至跟你玩一出失蹤的驚險劇,還不得跟幼兒園急了。其實,要保證孩子在幼兒園的安全,不光是幼兒園老師的事。家長的教育、孩子的配合都很重要,就像一個三角架,牢牢地支撐起一把安全的大傘,才能保證孩子在幼兒園的健康成長。
幼兒園應做好的3點安全具體做法,全面呵護孩子的安全。
1、園內處處有安全提示
幼兒園里的安全提示分兩種,一種黃色的給孩子看,另一種藍色的給老師看。黃色安全提示很簡單,在容易出事的地方貼著,上面只有一個大大的字和一條紅色斜線,表示禁止。坡道上、大廳里容易摔倒,安全提示為“禁跑”;秋千架上有“禁爬”標志;滑梯口“禁止往上爬”;室內大型游樂設施“禁止小朋友間拉扯”等。而給老師看的藍色提示則要復雜一些。每個提示牌上都有提示內容,并有安全管理員的名字,只要出現問題,老師要馬上找到這位安全管理員來解決。
2、外出游玩統一行動
孩子在幼兒園里集體出游,和家長帶出去是完全不一樣的。外出前,幼兒園要先跟家長確認孩子的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外出。外出時提醒家長不要給孩子帶不安全的食品。而且,還要一再強調,在外出時一定要跟著老師走,不能離開隊伍,也不安排自由活動時間。
3、接送認卡不認人
現在的幼兒園,都應該有這樣的制度。要是沒有接送卡,或者接送卡上沒有你的照片,你就是親媽親爸也別想接走他這張小小的接送卡里可有大學問。一面貼著孩子照片,另一面貼著幾位接送人的照片。在接孩子時,老師要只認卡上的接送人,如果接孩子的人不是卡上的接送人,老師是絕對不能把孩子交給他的。而且,接送卡上不寫孩子和家長的名字,就算是別人撿到卡片,也沒法接走孩子。如果接送卡上的人都有事情接不了孩子,家長要給班主任打電話,告訴老師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接孩子時,受委托人還要當著老師的面給家長打電話,進行第二次確認,并留下身份證復印件。
幼兒期的孩子活潑好動,對任何事都充滿了好奇心。什么都想看一看、摸一摸。但3-6歲的幼兒正是身心發育的階段,身體的協調性較差,缺乏一些必要的生活經驗,自我保護的意識較差,常常不能預見自己的行為會產生什么樣的后果。在幼兒階段燒燙傷、氣管異物、交通事故、意外墮落是幾種常見的意外傷害,這些意外傷害不僅影響幼兒的身體,同時也會對幼兒的心理造成影響。比如燒燙傷以5歲以下的幼兒居多,80%燒燙傷造成的影響是終身難以消除的。誤服藥物中毒及異物吸入多見于0-5歲幼兒。于是家長和教師為了避免幼兒受到這些傷害,往往對幼兒管頭管腳、束縛幼兒的行為。在幼兒園里教師常常會提醒幼兒不要跑、不要鬧。在家里家長也不許幼兒獨自與小朋友玩,家用電器一律不許摸等。使孩子成為了捆住手腳的機器人。但也不能放任自由,為了安全,家長別做以下3件事:
1、“有人打你,你一定要打他,不然他就會老欺負你”。
擔心孩子在幼兒園里被欺負,有的家長會對孩子說這樣的話,認為這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手段。其實,這么小的孩子不存在誰欺負誰,他可能會因為喜歡你而推你一把、拍你一下。做父母的大可不必太計較。教孩子還手實際上是很危險的一件事,因為你不知道對方是什么樣的孩子,不知道他會不會更厲害地打你的孩子。所以,就是為了自己的孩子,也要從正面去引導孩子之間的爭執
2、這么大的孩子,應該能自己回家了。
一個孩子在幼兒園放學時,因為沒看見爺爺,自己跑回家去了。弄得幼兒園和家長虛驚一場。而他的理由是:“爸爸說我都上大班了,應該自己回家了!”可見,家長不經意的話語,會直接影響到孩子的行為模式。
3、不能把孩子得病的事告訴幼兒園,不然孩子入不了園。
如果孩子有什么既往病史,一定要讓老師知道。有的父母怕幼兒園不收孩子,刻意隱瞞孩子的病情,這是很大的安全隱患。一旦孩子發生緊急情況,老師有可能因為不了解情況而無法很快做出正確判斷,使孩子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有針對性的治療。”另外,有的家長更換了電話、住址,也想不起來告訴老師。孩子病了或發生意外,老師聯系不上家長,需要家長簽字的時候找不著人。這種情況才真讓人著急呢?
入園前,必須要叮囑小孩的6件事:
就算幼兒園都已經想得很周到做得很到位,但小孩子不配合或一點兒安全常識都沒有的話,仍然會存在安全隱患。 其實,“千般照顧,不如自護”。家長和教師不僅有保護幼兒生命安全的責任,同時要及時檢查幼兒園的設備、設施,更重要的是要對幼兒進行初步的安全指導、教育,提高幼兒保護自己的那么,在孩子入園之前,應該掌握哪些安全常識呢
1、幼兒園組織外出時不要離開集體,有事告訴老師。
2、不要把小玩具或豆子等物品放進自己或小朋友的嘴里、鼻子里和耳朵里。
3、不爬樹、爬墻、爬窗臺、扒窗戶。不從樓梯扶手上往下滑。沒有成人看護不從高處往下跑或從低處往上蹦。
4、推門時要推門邊,不推玻璃,不要把手放在門縫中。
5、不吃不認識的人給的東西,不跟陌生人走。
6、能說清楚自己的姓名、家長的姓名、家里電話、家庭住址。
這些事情要讓孩子知道了理解,從小培養他們的安全防護意識,對他們的成長是有著深遠的意義的。經過一段時間的安全教育,我們發現在活動中教師的提醒在逐漸減少,孩子之間的提醒在增加,幼兒學會了積極地防御。同時,我們也感到,培養幼兒自我保護意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我們持之以恒,真正使幼兒形成自律,從而獲得身心的和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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