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結果與分析
1.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情況的滿意度調查發現,對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情況表示“非常滿意”的民辦園教師占14.6%,公辦性質園教師占7.7%,公辦園教師占9.8%;表示“比較滿意”的民辦園教師占37.5%,公辦性質園教師占53.8%,公辦園教師占47.5%;表示“一般”的民辦園教師占41.7%,公辦性質園教師占36.5%,公辦園教師占34.4%;表示“不太滿意”的民辦園教師占6.3%,公辦性質園教師沒有,公辦園教師占6.6%;表示“非常不滿意”的民辦園教師沒有,公辦性質園教師占1.9%,公辦園教師占1.6%。總體來看,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教師對教職工的配備情況是較滿意的。進一步的卡方檢驗顯示,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教師對教職工配備情況的滿意度沒有顯著差異。
2.教職工與幼兒比按照《標準》規定,全日制(供餐)幼兒園教職工與幼兒比為1∶5~1∶7,保教人員與幼兒比為1∶7~1∶9。本調查發現,民辦園的教職工與幼兒比達標率為62.5%,顯著高于公辦性質園的達標率(40%)和公辦園的達標率(20%)。進一步統計發現,民辦園教職工與幼兒的平均比例為1∶7,高于公辦園(1∶8)和公辦性質園(1∶9)。就保教人員與幼兒比例而言,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都不合標準,其中公辦園保教人員與幼兒比例為1∶10~1∶11,公辦性質園的保教人員與幼兒比例為1∶8~1∶12,民辦園保教人員與幼兒比例為1∶6~1∶10。
3.班級規模班級規模(班額)是對班級幼兒人數的規定。研究表明,班級規模是影響幼兒園教育環境質量的結構性指標之一。〔6〕本調查發現,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的班級規模存在顯著差異,公辦園平均班級規模略高于公辦性質園,而公辦性質園平均班級規模顯著高于民辦園。按照《標準》中有關班級規模的規定,小班(3~4歲)為20~25人,中班(4~5歲)為25~30人,大班(5~6歲)為30~35人。受調查的18所幼兒園中,只有民辦園平均班級規模符合要求。
4.師幼比師幼比是指一名教師與他/她所負責照顧的幼兒人數之比。一般來說,師幼比中的“師”是指具有一定資質的學前教育專業人員,即專任教師。師幼比被認為是影響托幼機構保教工作質量的一個重要的結構性因素。〔7〕調查發現,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的師幼比差異顯著,民辦園各年齡班的師幼比最高,公辦性質園其次,公辦園最低,詳見表3。目前,學界普遍認為3~6歲幼兒班級適宜的師幼比是1∶12。據此,被調查幼兒園的師幼比普遍超標。
5.教職工構成對幼兒園教職工的構成進行調查發現,公辦園在各類教職工配備數量上普遍多于公辦性質園和民辦園,詳見表4。(1)園長和副園長數量按照《標準》規定,6個班以下的幼兒園應設1名園長,6~9個班的幼兒園不超過2名,10個班及以上的幼兒園可設3名。由表4可知,有10個班及以上規模的公辦園和公辦性質園都只配備了1名園長和1名副園長。進一步調查發現,不同辦園規模的幼兒園普遍配備了1名園長和1名副園長,并且副園長通常兼任保教主任或后勤管理人員等職務。(2)每班保教人員平均數量由表4可知,公辦園每班保教人員平均數明顯高于民辦園和公辦性質園。按照《標準》規定,全日制幼兒園每班配備2名專任教師和1名保育員,或配備3名專任教師。可見,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在保教人員數量配備上基本達到了標準要求。然而,進一步調查發現,很多幼兒園沒有設置保育員崗位,僅有少數幼兒園為托班和小班配備了保育員。為了深入了解教職工每天的工作情況,研究者進一步調查了教師每天的工作時間、工作量以及對保教人員配備情況的滿意度等,結果發現:有161名教師每天的平均工作時間為9個小時,43%的教師工作時間超過10個小時。在談及每天的工作量時,14.9%的教師表示“工作量很大”,26.7%的教師表示“工作量有點大”,57.8%的教師表示“工作量適中”,僅有0.6%的教師表示“工作很輕松”。在談及“所在班級教師數能否滿足幼兒的生活、游戲和學習需要”時,3.1%的教師表示“非常不能滿足”,12.4%的教師表示“不太能滿足”,67.1%的教師表示“基本可以滿足”,17.4%的教師表示“完全可以滿足”。(3)炊事人員數量根據《標準》規定,每日提供三餐一點的幼兒園每40~45名幼兒配1名炊事人員。然而,該區公辦園平均每82名幼兒才配了1名炊事人員,民辦園平均每93名幼兒才配了1名炊事人員,公辦性質園更是平均每94名幼兒才配了1名炊事人員。可見,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都存在炊事人員數量嚴重不足的問題。(4)醫務人員數量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是幼兒園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做好幼兒園保教工作的基礎和保障。〔8〕按照《山東省城市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試行)》規定,全日制幼兒園一般配1名醫務人員,幼兒超過200名的酌情增加。由表4可知,不同辦園體制幼兒園的醫務人員數量普遍不足。18所幼兒園中,僅有11所幼兒園各配備了1名專職醫務人員,其余7所幼兒園沒有配備專職醫務人員。(5)安保人員數量統計表明,18所幼兒園中,8所幼兒園各配備了2名安保人員,5所幼兒園各配備了1名安保人員。令人堪憂的是,還有5所幼兒園沒有配備安保人員,這5所當中有3所是民辦園。(6)財會人員數量按照《山東省城市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試行)》規定,3個班以上的幼兒園設專職會計1名。表4顯示,不同辦園體制的幼兒園均設置了至少1名財會人員,符合相關的政策要求。
二、主要問題
通過上述調查與分析,研究者發現L區幼兒園教職工配備主要存在以下三大問題。
1.公辦園的平均班級規模偏大,師幼比偏低為何會出現這一問題,部分園長給出了如下解釋。公辦園園長A:“現在的入園難其實主要是指入公辦園難。家長之所以搶著把小孩送到公辦園里,主要是沖著收費低。據我了解,公辦園每月的收費一般不超過700元,而月均1200~1300元只是民辦園中等檔次的收費標準。”公辦園園長B:“我覺得大家之所以想把孩子送到公辦園,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教師素質高,畢竟公辦園里的教師一般都是正規的幼師畢業的,綜合素質比較高。但是,由此帶來的問題是,班級規模容易超標。”
2.公辦性質幼兒園經營困難,教職工配備情況亟待完善調查發現,公辦性質園的教職工與幼兒比的達標率僅為40%,平均保教人員與幼兒比達1∶15,其各年齡班的平均班級規模也超過了《標準》規定。部分公辦性質園園長在接受訪談時表示:公辦性質幼兒園的發展遇到了困境。公辦性質園園長A:“作為公辦性質的幼兒園,尤其是我們這種企業辦園,境況大不如從前。近幾年企業效益不好,撥給幼兒園的費用較少,沒錢的話就沒法購置好的玩教具,也沒法招聘更多的教師。諸多原因加起來,導致現在招生的幼兒數量大幅下降,考慮到節省成本,不得不擴大班級規模。我們也知道小班額最有利于教育教學,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公辦性質園園長B:“公辦性質的幼兒園身份相當尷尬,名義上具有公辦性質,需要按照公辦園標準辦園,實際上大多是國有民辦,完全自收自支,根本得不到國家的財政支持。為了招到孩子,我們只好盡量壓低保教費,結果幼兒園的日常運轉都難以維持。”
三、相關對策與建議
幼兒園教職工的配備標準經過長期而又系統的實踐探索,但仍需要進行多視角的理論思考與實踐研究。研究者就完善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提出幾點相關對策與建議。
1.堅持政府主導,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扶持引導民辦園發展根據《臨沂市L區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建議通過新建幼兒園、利用富余公共資源改擴建幼兒園、接收城市小區配套幼兒園、資助利用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舉辦的具有公辦性質的幼兒園等措施,努力擴大公辦學前教育資源。要加大對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扶持力度,給予其一定的生均經費補助,以保障其日常運轉。此外,考慮到L區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較多的情況,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和園長、優先土地出讓、按規定減免建設項目各種規費等方式,大力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面向大眾、收費合理的普惠性服務,真正為幼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有質量”的學前教育。
2.嚴格控制班額,完善用人機制從確保幼兒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這一原則出發,幼兒園要嚴格控制班額,以保障教師能夠順利開展符合幼兒身心發展規律的、以游戲為基本活動的教育活動。同時,要積極探索保育員、炊事人員、醫務人員等崗位的培養途徑,建立和完善資格認定和職稱評定制度,完善幼兒園教職工配備,努力提高辦園效益。具體而言,可從以下五個方面作出進一步的努力:一是增加保教人員數量,真正達到兩教一保或者三位專任教師的配備標準。二是根據每40~45名幼兒配1名炊事人員的標準,增加炊事人員數量,以滿足幼兒基本的生活需要。三是增加醫務人員的配備,保證每所幼兒園至少有一位醫務人員。四是增加民辦園安保人員的數量,保證每所幼兒園至少配備一位安保人員。五是既要堅持“補足配齊”的原則,也可實行一崗多責,充分挖掘內部資源,努力提高用人效益。〔9〕
3.加強監管,確保相關政策落實到位有關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各地都有相關政策。雖然如此,不少幼兒園還是存在教職工配備方面的問題。這就需要當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加強監管,以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平衡性。要有計劃、有步驟地督促幼兒園切實地貫徹執行有關教職工配備標準的政策。對于不按政策配備教職工的幼兒園,要及時向他們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作者:孫靜 單位: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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