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意外傷害,是指幼兒在園期間或幼兒離園集體活動而處于幼兒園管理范圍內(如春游、秋游、節假日慶祝活動等)突然發生的各種事件或事故對人體所造成的損傷。幼兒在園發生意外傷害,是幼兒園、教師和家長最不愿看到的。意外傷害總是頻頻發生,每每讓教職工束手無策。意外傷害不僅對幼兒園教學、管理和師幼生活秩序構成威脅,而且會嚴重損害幼兒園的形象和聲譽,直接影響幼兒園的生存與發展,更對傷害幼兒及家人的身心造成極大的摧殘。李嵐清同志對教育事業有著深厚的感情,他的訪談錄里面有這樣一段話:“每見到一份事故報告,都要引起我一陣陣心痛。盡管許多事故最終都能依法查處并追究責任,但人死不能復生,亡羊補牢,畢竟為時已晚。人死了,還談什么教書育人呢?生命不保,談何教育!”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生命和促進幼兒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所以,抓好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是做好基礎教育的重要環節。幼兒園教職工必須有強烈的安全意識,重視安全管理和對幼兒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及自我保護教育,這樣才能使幼兒園有一個安全、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才能保證教職工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才能保證幼兒在園健康、安全地成長。
意外事故雖然是一種突發性的事件,但是作為一種有發生發展規律的“疾病”,是可以進行有效的預防和控制的。
如何有效預防幼兒在園意外事故的發生是幼兒園面臨的新課題。幼兒園應創設安全的環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教師責任意識,提高幼兒安全意識,努力將幼兒意外傷害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保證幼兒的健康成長。
1.創設安全的環境
首先,園舍的設計是否合乎安全標準。如每個班級是否有獨立的盥洗室,樓梯所能容納的最多人數是多少,樓梯的數量和寬度是否合適。運動場地的大小、平坦性是合適宜,大型戶外活動器材周圍是否設有軟地或保護軟墊,等等。
其次,是否重視活動室內的安全問題。如,活動區域內的人數是否過多;物品的擺放是否合理,兒童是否需要到其他活動區域拿取剪刀等危險物品;地板和地磚表面是否過硬或過滑,等等。
幼兒園還應準備滅火器、沙包、水桶等消防設備,并通過演習使幼兒具備在保教人員的帶領下機警鎮靜地應付意外事件的能力。
此外,幼兒園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可請專職人員負責檢查項目,包括防火設備、道路安全、車子的保養與維修、特殊活動場所(圖書室、
音樂教室、升旗臺、操場上所有游戲器材、游泳池、倉庫、廚房、廁所等),做到隨時發現,隨時修復。
2.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應該建立一個完善的安全制度體系,如幼兒接送、飲食衛生、安全保衛、消防設施等都應建立管理制度,每項制度都要有責任人負責執行。幼兒園還應建立責任網,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同時將幼兒園的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行為規范等匯總成書面材料,人手一冊,讓全體教職員工明白自己的職責。還應制定處理意外傷害事故的操作程序,操作程序包括事發前的措施、事發中的對策、事發后的反思。
保教人員制定和執行相應的安全計劃,既能滿足幼兒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又能保證活動的安全性。保教人員在制定計劃時,應思考活動方式是否適合幼兒,活動過程中可能發生哪些危險,需要什么特殊的預防和保護措施。此時,適當參閱過去的意外事故記錄、教玩具的安全使用說明,能夠幫助保教人員更加全面合理地制定活動計劃。保教人員還可在活動前與幼兒討論玩法及其可能發生的危險,進而制訂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規則。在活動過程中,保教人員必須嚴格監督幼兒執行規則的情況。保教人員可以用鼓勵(而不是威脅)的方法引導幼兒遵守規則。當幼兒偶爾不遵從規則時,保教人員應該適時提示;如果提示無效,則可使用暫時隔離法,讓幼兒了解他的行為是不被接受的;而一旦幼兒對自己的行為作出適當改善,保育者就應請他回到原來的活動中。
教師應特別注意加強幼兒的常規訓練,在各項活動中給出具體的指導,教育與信任并重,“管”與“放”并舉。
3.加強教師責任意識
幼兒園安全工作既要重視外在監督機制,更要關注教師內在責任心的培養。對于保教人員而言,加強安全知識技能的培訓是十分必要的:一是培養教職工的安全意識,培養他們的工作責任心,時時處處做有心人,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不安全因素。二是要求教職工了解幼兒園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隨心所欲。三是要求教職工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規范,掌握發生意外事故時的現場處理辦法,做到遇事不亂,應對有方。
4.提高幼兒安全意識
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重點在于使幼兒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安全知識的學習,保護自己,避免受傷害。幼兒園安全教育涉及幼兒生活的全部范疇,如入園、晨檢、進餐、游戲、午睡、娛樂、戶外活動、外出活動、離園。因此,我們要用最簡單的概念,通過多種形式,結合具體的安全措施來教育幼兒如何防范意外事件的發生,并教授他們一些應對意外的方法。在教育幼兒時信息應清晰明確,如直接告訴幼兒哪些地方是可以去的,哪些地方是有危險的;無論如何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給的食物;滑梯上不彼此推擠;奔跑過程中不隨便撞人;外出不擅自離開成人,等等。
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不能僅限在幼兒園進行,而應和家庭同步進行,家長的責任不僅是被動的保護幼兒,而應積極主動地幫助幼兒樹立安全意識,掌握安全技能,從根本上預防幼兒意外事故的發生。因為,成人的一味遷就,剝奪了孩子承擔責任的機會和意識,父母的過度焦慮和孩子自護信心的缺乏,阻礙了孩子安全感的獲得。
5.建立幼兒園責任保險制度,實現理賠市場化
幼兒園作為非營利機構,對幼兒在園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而產生的巨額賠償往往力不從心。由于缺乏充分有效的救濟渠道,受害兒童的合法權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護,同時,園方也因此背上沉重的包袱,從而制約了幼兒園正常教育活動的開展。
借鑒國外經驗,可將幼兒園辦學活動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使幼兒園意外傷害事故的賠償責任社會化。建立未成年人人身意外傷害險的困難之一是資金問題,一方面需要充分發揮政府和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從政府財政、社會捐助等渠道多方籌集投保資金,一方面幼兒園自身參加責任保險,鼓勵幼兒參加人身保險,從而將辦學的責任和風險適當分散到社會各方面,使受害兒童的權益得到保護,使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得以開展。
6.幼兒在園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對策
幼兒園傷害事故發生后,怎樣處理好善后工作,盡量減少或緩解矛盾沖突,將損失減少到最大限度,也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第一、處置要及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后,時間就是生命。必要時,應在第一時間內送孩子到醫院診治,以示對孩子生命健康的重視。
第二、治療要規范。要到正規的醫療機構按醫生的要求進行治療,以免貽誤孩子傷情。
第三、聯系要適時。對于縫針之類的意外事故,為避免家長看到縫針時的血腥場面,心理受到刺激而出現不冷靜的現象,可在一個最恰當的時間通知家長趕到醫院。
第四、溝通要坦誠。應及時、客觀地向家長通報事情發生的經過,并向家長致歉以取得諒解,同時,對醫療費等敏感的問題向家長提出一個初步的解決辦法,主動承擔應負的責任。教師還應及時到孩子家中進行探望,對孩子進行撫慰。
第五、報告要及時。對于重大安全事故,要嚴格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層層上報,爭取上級的大力支持。還要學法懂法,學會保護幼兒園的合法權益。
總之,幼兒園傷害事故給幼兒園帶來的影響是極為嚴重的,因此,幼兒園領導和教職工應高度重視安全保護工作,使傷害事故的發生降低在最低點,保證幼兒身心得到健康和諧的發展。(作者單位:棗陽市直機關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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