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不打小孩日”(每年4月30日)的節點,媒體報道的這則新聞讓人讀來痛心:北京市朝陽區一幼兒園小班21名孩子,在長達1年時間里遭幼師劉某不同程度的毆打、恐嚇。4月28日,10多名家長拿著孩子的傷情診斷書,聚集校門口討說法。家長反映,打孩子的并非只有“劉老師”一人,還有另外兩位老師承認也參與打人。目前,3名涉事老師被警方調查,朝陽教委將檢查全區幼兒園,對被打孩子展開心理輔導。
盡管幼師虐童事件頻發,可這起傷童案,仍因存續時間長、傷害重而引起廣泛關注:劉某的毆打、恐嚇,持續了1年之久;多個孩子身心俱傷,有的還半夜哭喊“別傷害我”,甚至劉某看完監控視頻后,都稱“不敢相信這些事是我干的”……殘忍至此,豈止是師德消泯,簡直是逾越人性底線。
就情節而言,這起傷童案,跟溫嶺虐童事件有幾分類似。如果說,溫嶺虐童案中涉案者顏某的惡行曝光是因其“傳照片上網”式自曝,那劉某的劣跡敗露,則是因孩子傷情與噩夢的“無意抖落”。
值得追問的是,劉某長期虐打孩子,為何就無人察覺?新聞披露,劉某打孩子前總將孩子趕往攝像頭死角區域,即便如此,她虐童并非“不著痕跡”。監控畫面就記錄了部分蛛絲馬跡:在4月25日的虐打中,兩名男孩試圖逃離,被劉某兇狠地追趕和抓回;視頻中還不時傳出孩子的尖叫聲;甚至有其他園方人員在旁邊穿過……足見并非劉某做得天衣無縫,而是被忽視、被袒護。而今朝陽區教委已介入調查,劉某被溯責,也許只是時間問題。對其惡行,輿論也少不了溯源式解讀:有的說是幼師資質審核不嚴格;有的說量罰畸輕(依《幼兒園管理條例》規定,劉某行為仍在“體罰”之列)……但制度背后是人心,劉某“辣手摧苗”,是人性坍塌;園方的“后知后覺”,同樣留下責任欠賬。
近年來,各地“天價”幼兒園、“黑幼兒園”問題頻發,此番“虐童”事件僅僅是學前教育“亂象”一個縮影。公辦幼兒園數量嚴重不足,難以滿足日益擴大民眾需求,無法進入公辦園的家庭只能選擇民辦幼兒園、甚至“黑幼兒園”,入園學費自然也是水漲船高。更值得擔憂的是,這些以營利為目的的幼兒園,早已遠離教育公益性、育人性的目標,如何能保證學前教育質量?如今甚至連兒童安全也難以保證。
學前教育整體投入不足,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且失衡,使得目前“學前教育”奇貨可居,逐漸被推向市場,而用“市場化”幼兒園來應對民眾公共教育服務剛需,弊端叢生,兒童則成了市場供需矛盾中的最大的“犧牲品”。
國家中長期規劃綱要已明確指出,要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引入社會力量辦學并不代表“無政府主義”。相反,政府需要在其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需要為民辦幼兒園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有效的管理,尤其是建立起相應的監管制度,對幼兒園的師資力量、辦學資質進行全面的評估和審查。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幼兒園“虐童”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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